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国家森林步道建设的一般性要求、现状调查评价、步道选线、修建维护、配套服务等。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条国家森林步道的建设。
一般性要求
建设宗旨国家森林步道为人们提供走入自然与荒野的机会,使徒步者在行走中感受森林、热爱森林、从森林中获取力量。发挥步道在生态教育、遗产保护、文化传承、生态休闲、改善民生方面的功能。展示国家美景,树立国家形象,体现国家精神,成为国家绿色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建设原则
保持自然荒野。通过有限度的建设,保留步道及其周边的自然荒野风貌,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原真性。
塑造国家形象。展现具有国家代表性的地脉、林脉、文脉,塑造国家形象。
展现地域文化。步道穿越具有人文特色的区域,展现不同地域的文化内涵。
注重人地安全。线路选择、建设与维护采取低影响措施,保护生态,考虑徒步者人身安全。
提供有限服务。最低限度建设设施,满足徒步者基本生存需求,确保步道的自然荒野特性。
建设准则
研究和确定国家森林步道线路的布设和规模,穿越或邻近国家典型地貌、森林美景、特色文化区域。合理建设与维护步道,设置必要的支持与保障设施,配套有限的的外部服务设施。步道建设统一选线、统一规划、统一设计,分段组织实施。注重国家森林步道沿线的生态保护。步道线路走向、关键节点的确定,应与土地利用规划、城乡规划、各类保护规划和交通规划相协调。
文章来源:中国林业局官方网站(http://slyj.xm.sxslnews.com/pc/index/article/10358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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